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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医疗技术岗位实用性人才公告(第一号)
日期:2023-12-08 14:11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快速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临床医疗、中医、医学影像、口腔等优秀实用性医疗人才,现将具体引进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10名医疗技术岗位实用性人才(具体岗位引进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关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

5.身体健康,肢体健全,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聘用后,能够及时到岗工作。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见附件1)。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目前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人民中医院、登封市12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在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5.登封市总医院成员单位原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公告通过登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开发布,发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8日8:30-12:00,14:00-17:00

2.地点: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5号)

负责人:李洪伟

联系电话:0371-62902604

3.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以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不再补报。

4.报名资料

(1)《登封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医疗技术岗位实用性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个人履历一式三份。

(4)学历证书(包括第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

(5)资格证件(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件、2015年以后毕业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供规培证 )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6)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

5.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所有报名人员需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要求证件原件接受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地点:登封市卫健委3楼会议室(地址:登封市嵩阳办北庄村100号)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由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登封市总医院、登封市妇幼保健院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和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回答问题在10分钟以内)。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12月21日

集合地点: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登封市少林大道与守敬路交叉口西南角)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六)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登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纳入登封市妇幼保健院岗位管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告。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期间,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上述通知,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有应聘人员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登封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医疗技术岗位实用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902604

监督电话:0371-62837611

                                                                                                                                                                     2023年12月6日

附件: